台灣網7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鄭捷,精神鑒定認為鄭捷傾向悲觀,長期有自殺念頭,但無勇氣自殺的人格特質。
檢方為求蒐證完備將鄭捷送精神鑒定,根據精神心理專業人員解讀鄭捷行兇動機、人格狀態,以鑒定他刑事上責任能力、受審能力、量刑因子。
醫院共面談鄭捷4次,還進行血液、腦部及生化等檢驗,鑒定認為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行為違法或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狀況。
鑒定認為鄭捷具有反社會、自戀之人格特質,不成熟且常有標新立異之舉,對他人遭遇欠缺同理心,具有特殊世界觀。鑒定內容指出,鄭捷認為世界是虛無的,人生無意義,傾向悲觀,長期有自殺念頭,但無勇氣自殺人格特質。
新北檢表示,鄭捷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提起公訴,鄭捷所為符合“大規模殺人”之定義,手段兇殘、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傷痛,惡性重大,令人髮指。
新北檢請求法院依法規處以死刑,以懲其兇。(台灣網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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