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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修法”:擬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圖)

2014年05月19日 10:4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修法”:擬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網路圖)

  台灣網5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9)日審查選舉法相關草案。臺灣“中選會副主委”劉義週報告時指出,對於修定將選舉人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世界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是如此。基於擴大政治參與考慮,“中選會”對降低年齡樂觀其成。

  臺灣“內政部長”陳威仁則表示,將投票年齡降低為18歲,可促使青年人及早參與政治,享受投票權利,立意良善,但因降低選舉年齡涉及“修憲”,應循修憲程式辦理。(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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