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陸委會今天(16日)表示,行政部門完全尊重“立法院”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程式和結果,目前沒有重啟談判的準備。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范麗青今天針對服貿協議“先通過再磋商”等主張表示,兩岸沒有已簽協議重新談判的先例,兩岸兩會獲授權協商所達成協定的權威性,應該得到維護。
對此,臺灣陸委會今日晚間表示,臺當局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監督處理條例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為使服貿協議在落實“立院”監督的前提下儘早生效,以提升臺灣經濟發展,監督條例與服貿協議的審查可以同時進行、並行不悖。
針對服貿是否重新談判,臺灣陸委會表示,行政部門也完全尊重“立法院”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程式和結果,目前沒有重啟談判的準備。(台灣網 王思羽)
[ 責任編輯:王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