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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保衛釣魚島主權是我的責任

2014年01月12日 08:4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馬英九11日表示,從大學時代起他就關心釣魚島(臺灣稱“釣魚臺”)列嶼, 現在身為臺灣地區領導人,“保衛釣魚臺主權更是我的責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1943年1月11日,中國政府和英國、美國分別簽訂了取消英美兩個國家在華治外法權處理有關問題之條約與換文,取消1901年《辛醜條約》及其附件給予英美兩國的一切權利,收回上海及廈門公共租界之行動與管理權,英、美于上述租界之權利全部終止。

  在廢除與英、美不平等條約71週年紀念日當天,馬英九在臉書(facebook)上帖文表示,歷史上的1月14日,是一個不幸而恥辱的日子。119年前的這一天,日本竊取了我們的釣魚島列嶼。

  1895年1月14日,日本伊藤博文內閣以釣魚島為所謂“無主地”而秘密核準併入沖繩縣管轄。1969年5月釣魚島爭議發生後,日本在島上設立所謂“國標”。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並非日本所謂的“無主地”,更不能作為國際法上“先佔”(occupation)的對象。因此日本的主張,在國際法上毫無根據,自始無效。

  馬英九表示,釣魚島被日本拿去只有一個途徑,就是1895年4月17日,中國清政府軍機大臣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簽訂的《馬關條約》。因為條約第2條明訂,割讓的中國領土包括“臺灣全島與所有附屬各島嶼”。但釣魚島列嶼由臺灣省宜蘭縣管轄,二戰後日本歸還臺灣給中國時,當然應該包括釣魚島列嶼在內。

  馬英九説,“我從大學時代就關心釣魚臺列嶼的主權問題,現在身為臺灣地區領導人,保衛釣魚臺更是我的責任”。(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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