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27)日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泄密案,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證稱,黃世銘給他的司法關説案項目報告,因為後來有記者會數據,所以他把項目報告銷毀。
江宜樺説,受理多件行政官員涉不法通報案件,較少由下屬直接越級向上報告,坦承這次是特例。但因事涉黃世銘的直屬長官,如果他是黃也會上報。江宜樺到庭作證近3小時,未領取530元新台幣的證人旅費。
公訴檢察官詢問,黃世銘8月31日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有無轉述特偵組的後續偵查作為?江宜樺説,目前沒印象,當天與馬英九等人討論重點在於,若時任臺“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説,要讓曾勇夫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他未指示特偵組後續如何處理。
檢方問,黃世銘為何要事先向馬英九報告?江宜樺表示,因已偵訊“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怕提早曝光會造成社會動蕩。檢方追問特偵組既稱已結案,為何還怕曝光?江宜樺説,這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
江宜樺表示,黃世銘9月4日依馬英九指示向他報告,提供項目報告寫明後續偵查作為,但黃世銘告知刑事偵查已告一段落,沒有必要傳喚曾勇夫等人。黃世銘提供的項目報告非正式公文,江宜樺想以9月6日記者會新聞數據為準,所以事後銷毀了。
法官質疑,項目報告上確實寫明後續偵查擬傳喚曾勇夫等人。江宜樺解釋,他認為特偵組之後還會再整理出另一份記者會版本的數據,黃世銘口頭確實説不會再傳喚曾勇夫等人。
黃世銘被控在臺“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關説案9月5日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馬英九,被依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條例”起訴,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台灣網 周劍)
[ 責任編輯:周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