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兒福聯盟失蹤兒童少年數據管理中心”今天發佈統計,臺灣0至6歲孩童失蹤的原因中,比率最高的是“家人誘拐(意指夫妻一方或其親屬帶走孩子)”,佔 4成以上;其次是不明原因佔近三成。不明原因的失蹤通常是家長無法確認孩子發生什麼事、也沒有任何的線索,造成協尋時間漫長且不易尋獲。
而在7至12歲和13至18歲失蹤的青少年,則是以“離家”的比率最高,分別佔46.5%和68.7%。另外,也有家長明確地指出失蹤子女是與網友外出離家,這種現象在13至18歲的青少年中最為明顯,佔15.4%。(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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