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臺當局“衛生福利部”預告管理辦法草案,高油、高糖或高鹽的零食及快餐兒童餐,將不能在電視上的少兒頻道播出廣告。但食品附贈玩具,仍可打廣告。
臺當局“衛生福利部”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只要食品脂肪佔總熱量30%、糖或飽和脂肪佔總熱量10%、每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反式脂肪在0.3公克以上、及每大卡含鈉量1毫克以上,都不得于兒少頻道廣告。
臺當局“衛福部”估計,目前臺灣約有14個電視少兒頻道播出此類廣告,可能會受影響。以零食、餅乾業者影響最大;快餐業者販賣的漢堡、薯條,或便利商店的便當,若營養成分不符合這項規定,也不得在少兒頻道上播出。
另外,臺灣兒福聯盟曾調查發現,臺灣兒童一年平均收看逾8000個垃圾食物附贈玩具的廣告;但臺當局“衛福部”避免影響業者太大,並未將贈送玩具的食物納入此次限令。未來是否限制食品廣告標榜附贈玩具,還在研擬中。(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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