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江宜樺:監聽有存在必要 但須避免使用過頻

2013年11月05日 20:2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5日消息 臺“行政院長”江宜樺5日表示,通訊監察有存在必要性,否則難以維護安全,但要避免被不法使用與使用過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詹凱臣質詢江宜樺指出,美國聯邦法院日前允許美國政府繼續監聽美國人民,用以防止犯罪、減少經濟與社會問題,監聽是“必要之惡”。

  江宜樺説,監聽是打擊犯罪的工具,監聽的執行必須按照相關規定來做才不會浮濫。以臺灣島內監聽案件種類來分,多半用在毒品防制、黑道幫派、貪污等重要犯罪,民眾只要看清真相,就知道監聽對防治犯罪很有幫助。

  他説,經過這段時間的討論,社會絕大部分的聲音能理解通訊監察存在的必要性,但要小心避免被不法使用與使用過頻,但該做的還是要做,否則難以維護安全。(台灣網 何建峰)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