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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院”認定王金平利益應優先受保護 故駁回抗告

2013年09月30日 14:1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30日消息 為爭取保留黨籍,王金平于日前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並最終獲准,國民黨為此提起抗告。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日就此案完成評議,裁定將抗告駁回,王金平得以繼續暫保黨籍。對此裁定結果,臺灣“高等法院”指出,若“立法院長”王金平喪失黨員及“立委”資格,所受的損害將無法回復,因此維持准許假處分的裁定。

  臺灣“高院”指出,關於王金平國民黨黨員資格爭議的本案訴訟,無法預知何時能判決確定。縱使最後是王金平勝訴確定,可能會因未定假處分,導致他不得繼續行使黨員權利,以致喪失臺灣“不分區立法委員”資格。果真如此,王金平所受的損害恐將無法回復。

  “高院”認為,若國民黨在此爭執的法律關係判決確定前,容忍王金平繼續行使黨員權利,國民黨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總席次也會不受影響。

  “高院”表示,國民黨的黨紀、黨譽、社會評價,因王金平的關説疑雲受有損害。但等到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後,有關黨籍爭議的法律關係也將正式確定。國民黨屆時再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符合公平正義及人民期待的適當處分,其黨紀與黨譽、社會評價尚非不可回復。

  因此,“高院”認為,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於國民黨而受保護,故駁回國民黨抗告。(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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