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花蓮縣一所大學莊姓體育老師瞞著已婚身份和女學生發生不倫戀,事後遭女方控告性侵,莊男因此丟了工作又賠女方120萬元新台幣和解,得不償失。花蓮地院上月底審結認為,莊男並未用強暴手段,且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無罪。
承審法官認為,莊男身為人師竟與相差十多歲的女學生發生踰越師生關係的親密行為,事後為保住教職及家庭和諧,才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實不足取。女大生雖提告性侵,但無法證明莊男使用強暴手段,違反女大生意願強制性交,因此判決莊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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