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6日消息 臺當局“北軍院”羈押庭6日淩晨裁定,臺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中的戒護士陳毅勳交保後恪遵營規、無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無羈押必要,仍裁定15萬元新台幣交保候傳。不過陳毅勳本人則表示,若有助於厘清案情,他倒是願意遭羈押。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洪仲丘疑遭虐死案,臺軍檢就調至蘭指部的中士陳毅勳涉“上官藉勢淩虐軍人致死”案具保一事,向“高等軍事法院”提出抗告,抗告成功,撤銷交保,發回“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審理。
“北軍院”5日晚間9時30分召開羈押庭,庭訊過程中,陳毅勳態度從容,對於審判官等人詢問,不再使用緘默權,還明白表示,羈押有助厘清真相調查,消除疑慮,他願遭羈押,以靜待司法進一步調查案情。
洪仲丘家屬的告訴人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及劉繼蔚也出庭並旁聽。
羈押庭開至6日淩晨0時20分左右,羈押合議庭進行評議,約于0時45分左右,審判長張煥熙説,陳毅勳等人所犯“上官藉勢淩虐軍人致死”及“業務過失致人于死”等罪,並無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之共犯關係,至於是否有淩虐事實,扣案錄影檔足供檢辯雙方在法庭進行攻防。
陳毅勳約于淩晨1時18分,返回蘭指部。(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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