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基隆市長張通榮因關説案昨天被判有罪,若未來判決定讞,張通榮得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基隆地檢署表示,義務勞務有環境清掃、公益團體服務、老人送餐等選項,但會考慮年齡、健康等因素,安排執行項目。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説,判決結果就犯罪事實的認定,和檢察官起訴一致,感謝法院支援。至於張通榮被判緩刑,這部分是否妥適、符合社會大眾期待,會待承辦檢察官開會研商之後,決定是否上訴。
周啟勇表示,就他印象中,張通榮是第一個被判刑且須服義務勞務的縣市首長。以張通榮的年紀及社會地位,他個人認為較不適合執行為獨居老人送餐,這類需要騎車或開車,在外頭奔波的勞務。
不過,全案須等判決確定才執行,若最後判決定讞,仍判要服義務勞務,地檢署會依據結果,研議以何種方式讓張通榮服完義務勞務。(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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