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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人:兩岸服貿協議將開啟臺金融業成長新動能

2013年06月30日 11: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30日消息 兩岸兩會日前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望激起兩岸金融業新一波交流熱潮。臺灣法人表示,除金證會、金銀三會結論外,大陸還送上3項小禮物,對臺資金融機構釋出善意。服貿協議對金融業保險、銀行、證券分別開放1項、4項、4項承諾,優於世界貿易組織(WTO)內容,將開啟臺資銀行、券商業務成長新動能。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永豐金投顧表示,除金證會(兩岸證券期貨合作監理平臺會議)、金銀三會(第3次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平臺會議)結論外,服貿協議增加3項對臺資金融機構的業務開放“小禮物”,優於市場預期,也對臺資金融機構業務拓展不無小埔。

  這3項小禮物包括“符合資格的臺資保險業者可經營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交強險)”、“在福建設立分行的臺資銀行可申設異地支行”,以及“陸銀從事代客境外理財可投資符合條件的臺灣金融商品”。

  臺灣法人評估,目前包括國泰財險、富邦財險已取得大陸交強險經營資格,短期內無新進業者可受惠;福建異地支行門檻降低,則以在大陸申設子行的永豐銀行及入股華一銀行的臺北富邦銀行優先受惠。

  至於大陸銀行業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赴臺投資,受惠範圍較廣,凡接受陸銀QDII下單的臺資券商及發行金融商品較多的臺資銀行都可蒙利。

  臺灣券商公會對服貿協議簽訂也持正面態度。公會表示,大陸開放臺資券商在上海、福建、深圳或金融試驗區,各設置1家持股上限達51%或49%合資全照證券公司。

  此外,放寬臺灣券商境外合格機構投資人(QFII)申請資産管理規模可按集團規模計算,合資基金管理公司臺資持股比率可達50%以上。

  可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且在金融改革試驗區允許臺資持股比率達50%以上。可合資期貨公司且持股比率可達49%。且原先僅列入考慮的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人(RQFII)也被同意開放。

  臺灣券商公會表示,這些開放政策對於因證券業務飽和及證所稅衝擊,面臨經營困境的臺灣證券業是一大好消息。(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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