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被《壹週刊》報道涉及炒地皮圖利,他今天為此口頭請辭,但強調個人清白並願意配合調查。
《壹週刊》報道指出,李朝枝涉及在桃園捷運經過之處買地自肥,並與議員購地集體涉貪。
李朝枝下午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他個人為農家子弟,一向以誠懇樸實為做人處世原則,對於《壹週刊》以聳動標題污衊,致使他數十年的清譽遭摧毀殆盡,痛心之餘,不排除提告。聲明中指出,李朝枝的購地資金為繼承農地所得,由於是農家子弟,希望以購買土地保值,所以通過仲介,購買蘆竹鄉近千坪(1坪≈3.30378 平方米)農地,動機單純。李朝枝指售地現金、購買的農地,都依據公務人員財産申報規定辦理財産申報和信託,資金來源和購地過程皆公開透明。
至於《壹週刊》中以“吳伯雄親信”形容,李朝枝説,他與吳伯雄共事時間從1989年9月至1993年2月,與《壹週刊》所指“追隨吳伯雄30年”的事實不符,對於昔日長官也深感歉意。
李朝枝考慮不想讓個人私務影響桃園縣政府團隊打拼成績,已向縣長吳志揚提出口頭請辭並願意配合調查。(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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