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9日消息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近4年,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
國務院臺辦9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新華社記者提問,請發言人介紹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以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將近4年來的情況。
范麗青回答問題時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近4年,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一是合作打擊犯罪,成效顯著,兩岸警方聯合偵破上萬起電信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700多名。兩岸警方聯手破獲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大陸警方繳獲各類毒品1720多公斤。二是遣返通緝犯,大陸方面遣返臺通緝犯288人。臺灣警方也向大陸遣返了4名逃犯。三是羈押通報,雙方根據協議規定相互通報了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情況。四是被判刑人移管。大陸方面向臺方陸續移交了12名病重臺灣服刑人員。五是司法協助,兩岸審判、檢察機關相互委託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已逾2萬件。(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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