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27日消息 新北一名男子日前在小區大學,結識與他同樣年逾半百的婦人。日前他受邀到婦人家中做客,在對方家裏喝酒唱歌,不料事隔2天,男子竟然報案稱遭婦人性侵得逞。男子錶示當天酒後對方強脫他衣褲,結果他因患有“五十肩”無力抵抗,而被對方性侵得逞。遭指控的婦人否認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也以罪證不足將婦人不起訴。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這起罕見的男子指控遭婦人性侵的案件,發生在新北市。一名50多歲的男子指控,他在去年12月4日在小區大學認識58歲的李姓婦人,2人相談甚歡,隔天相約出遊,結束後又到李婦家中續攤。不料幾杯黃湯下肚後,李婦竟強脫他衣褲,還將他壓制在床上對其性侵。
男子錶示自己因罹患“五十肩”,手痛無法反抗,才會讓對方得逞,當時腦中一片空白、惶恐。隔2天,男子竟然報案稱遭婦人性侵得逞。李婦辯稱,當天邀請對方到家中聊天唱歌,之後因氣氛使然而擁抱、接吻,發生性行為是對方要求,她並未強迫甚至傷害對方。她表示可能是因為她拒絕和男子交往,對方才會老羞成怒來提告。
檢方詢問男子,事發後為何不立刻報案,他聲稱當天遭性侵離開後,對於女方行為百思不得其解,曾打電話給李婦問原因。“我有打電話問她為何對我做出這種行為,是對我有意思還是玩一玩,她説她對我很鍾情,我對這答案不滿意,但尚可接受。”但檢察官認為男子若真遭性侵,本有機會可逃離或尋求協助,不可能會再到李婦家中過夜,此舉有違常理,因此認定2人應該是合意性行為,判決李婦不起訴。(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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