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大陸配偶在臺灣被稱為新住民,為取得一張臺灣“身份證”,耗盡了青春,其中辛酸難為外人道。但許多陸配表示,就算拿到了“身份證”,她們仍面臨一種隱藏的區分,因為她們的“身份證”字號頭兩碼是“29”,一看就知道是陸配,而且戶籍謄本與“身份證”登載的出生地又不一樣,常被懷疑假造身份,讓陸配大受委屈。
一名陸配表示,陸配的“身份證”字開頭數字都是“29”,2代表性別是女性,9則代表是大陸人。許多陸配找工作時,一拿出“身份證”,老闆一看29就知道是陸配,態度就變了。有的老闆更要陸配要再申請一份戶籍謄本。
但在現行制度中,陸配説,她們的戶籍謄本與“身份證”登載事項不一樣,一般臺灣人若在臺南縣出生,“身份證”出生地寫的是“臺灣省臺南縣”,申請戶籍謄本時,出生地也寫“臺灣省臺南縣”。但如果是陸配,兩者便不同 。一位陸配常小姐説,她是河南新鄉市人,她的“身份證”出生地寫著“河南省新鄉市”,戶籍謄本上的出生地卻變成“大陸其他省市”。
陸配表示,她們曾要求戶政機關更改戶籍謄本上的出生地,但戶政機關回應,因大陸省市太多,所以陸配的戶籍謄本出生地都相同,統一用“大陸其他省市”。這讓陸配很委屈,一位陸配説,每當她們求職、洽公出示“身份證”和謄本時,總會遭來質的眼光:“你的出生地怎麼會不一樣呢?”(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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