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陳姓男子逼迫均為瘖啞人士的一對情侶,在遊覽車內上演活春宮,並性侵女子。檢方偵查後,起訴陳男並求刑14年11個月。
臺灣新北市地檢署昨(5)日公佈的起訴書指出,經營清潔公司兼遊覽車司機的陳男,涉嫌在去年8月9日晚間,以要和被害男子商談薪資為由,開著遊覽車搭載2名被害人到新北市三重區某停車場。
3人抵達後,陳男先在車內播放情色片,之後又強迫2人在行李置放處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陳男除以手指性侵女子外,還涉嫌猥褻被害男子。
被害男子案發後質問陳男,他才拿出新台幣100元給被害人,要兩人搭車離開。檢方表示,身材瘦小的被害男子,因生性怯懦,遲遲不敢報案,直到友人規勸後,他才在8月13日向警方報案。
陳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檢方認定他犯後飾詞狡辯,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並向法院具體求刑14年11月。(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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