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0)日出臺廣播電視壟斷防制法令草案,規定閱讀率逾10%的紙媒、及跨業整合後收視率逾5%的廣電媒體均不可進行跨媒體整合。根據草案嚴格訂定的“紅線”,臺灣現有的媒體集團幾乎全面面臨拆分。
NCC出臺的防制媒體壟斷草案對於媒體形成言論集中態勢的“整合”定義廣泛,經營有線電視系統、代理頻道業者都因為掌握平臺和言論管道,不但要加總計算收視率,還要加權計算集中度。按照規劃,NCC未來將設計公式,並委託調查閱報率、收聽率、收視率。
如果草案得以通過,臺灣現行媒體集團大多難逃拆分命運,如旺中、富邦、年代都可能會因經營系統和代理頻道集中度過高越線,現正在審理的壹傳媒出售案更可能因NCC提供的專業意見,以及旺中本身的媒體集中度及《蘋果日報》的高閱報率,整案告吹。
對於草案設定的尺度,NCC“主委”石世豪表示,這個草案並沒有偏嚴,重點是不針對個案,且重視資訊跟意見多元的管道。
據報道,媒體壟斷防制法令草案條款多達53條,NCC通過全文,但是採計標準的數字是暫定,視産業狀況跟各界意見之後再定案。公佈條文後NCC將廣泛詢問當局“行政院”各部門、“立法院”黨團、大學新聞法律系所、人民團體及各公共協會等,並召開公聽會,之後趕在6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
臺灣業者擔憂,針對跨媒體整合所設立紅線太嚴,恐影響未來數字彙流的整合發展。石世豪則認為,數字彙流主要考慮市場佔有率,壟斷防制則要確保獲取資訊來源跟管道多元,數字彙流跟言論壟斷是兩回事。(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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