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7日消息 臺灣新北市電腦行徐姓負責人,涉嫌向顧客兜售李宗瑞性愛錄影,遭法院判決3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1名顧客在2012年9月12日下午,到該電腦行領回維修的電腦時,徐男趁機向顧客指稱,他有李宗瑞性愛影音,可將檔案拷貝給他。
法院表示,顧客以新台幣700元,向徐男購買16G記憶卡和卡片閱讀機,再請徐男把影音檔案存入記憶卡;徐男事後遭檢舉,經警方到店內查獲相關影音和證物,全案才揭露。
徐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依散佈、販賣猥褻物品罪,判決徐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何建峰)
[ 責任編輯:何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