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17日對臺灣中天新聞臺兩則報道開罰。其中一則報道因播出翻攝李宗瑞不雅圖片,記者同時描述情節,雖已馬賽克處理,但仍可辨識為性行為相關內容,罰30萬元(新台幣,下同);另一則“草泥馬”新聞涉“節目廣告化”,罰40萬元。
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出,中天新聞臺8月26日午、晚間播出“影片全面失控、瘋傳”及“劣!李宗瑞影片網路傳 付費下載賺黑心錢”新聞,內容播出翻攝網路的影片截圖,包括數張李某與他人性行為之圖片,如李某裸身前傾並手扶他人腿部。
同時記者描述圖片情節:“…李宗瑞全身赤裸,雙膝跪床,眼神詭異注視前方女子,床上女子有的反抗,有的無意識疑似被下藥迷昏,這些都是從沒曝光的李宗瑞性愛照…。”
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認為,雖然李宗瑞臉部以外部分已經馬賽克處理,仍能辨認報道播出圖片為性行為相關內容。由於新聞報道節目得不標示級別,其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有關“性行為、色慾或具性意”,為普遍級不得播出之特殊內容,因此,該新聞節目違反節目分級,開罰30萬,
另外,中天新聞臺報道“北埔生態農場 動物避暑各有妙招”新聞,涉節目廣告化遭罰40萬元。(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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