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17世紀的臺灣是什麼模樣,當時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忙著在亞洲攻城掠地,一邊興建貿易的商館,一邊蓋起戰略堡壘。在新出土的《利邦上尉東印度航海曆險記》中,便呈現了利邦上尉親身見證的大航海時代,以及他和臺灣居民交鋒的第一手紀錄。
這份法文手稿,19世紀在瑞士的一棟舊宅閣樓中發現,抄錄者不詳,內容則是瑞士出身的艾利.利邦1617至1627年的海上冒險回憶錄。
書中敘述他年輕時因好奇而踏上格陵蘭捕鯨船,從此成為誰出錢就幫誰打仗的傭兵,1618年起任職東印度荷蘭公司,擔任亞洲地區士兵與軍官,從歐洲出發途經好望角,前往東南亞,也來到了臺灣。
“這些人真奇怪,身材很高,肥胖,像個胖巨人;但女人個子很小,像8到10歲的小女孩,裸身……和她們説話時,她們就把像窗簾的布移到前面遮羞。”這是1623年,利邦隨東印度公司指揮官雷爾松抵臺時,對南臺灣麻豆居民的描述。
一心想和清政府與日本建立貿易關係的荷蘭人,在澎湖建立軍事基地,一邊作戰一邊與清政府協商,同時評估在臺做貿易的可能,利邦就在此時被派到臺灣建造堡壘。
利邦描述他一抵臺,就向當地目加溜灣社人接洽,前往麻豆社少數民族所在地砍伐所需木材,兩周後卻遭到麻豆社人突襲。“他們不斷對我們射出標槍和劍,如冰瀑下不停……我的後腰部受傷,差點命喪河邊,幸好有士兵一槍擊斃那個拿大刀正要砍我頭的人。”
死裏逃生後,利邦記下對臺灣的觀察,包括臺灣少數民族獵鹿的方式、熱絡的鹿皮貿易及蓋滿枝葉的住屋、當地對偷竊和通姦者的處罰、各種水果和簡單的語言。
1624年,荷蘭和清政府談判不果,同意他們在臺灣建立據點,荷蘭便遷臺,這是荷蘭殖民臺灣之始。利邦則在此時離臺,先後在帝汶島、亞齊等地執行軍事任務,1626年役期結束,登船返歐。
這本書法文版編輯依弗紀侯認為,利邦並非知識份子,戰爭是他的一切,雖然他筆下對異國的描述流於片面,但他從未用過“野蠻”這個字眼,他的觀察聚焦在貿易、當地自然資源,對動物記錄仔細,也描述了船難時的恐懼、海盜的肆虐,呈現了大航海時代,一個歐洲傭兵所能見證的世界風貌。(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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