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借勢敲詐勒索 臺灣南投縣議會前議長遭判刑6年

2012年03月16日 21:1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南投縣議會前議長吳棋祥被控利用議會發行的週刊爆料,逼迫砂石業者低價出售土地,臺“最高法院”日前判其6年有期徒刑定讞。

  據報道,吳棋祥為開業牙醫師,目前擔任南投縣仁愛之家董事長及南投縣議員。他今天(16日)對“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遺憾及無法接受,認為這是法官對議長職務的偏見。

  吳棋祥表示,開庭時他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證人的證詞也對他有利,但都未被採納,法官未發回更審,就以嚴重的貪污罪做出判決,草率、不合理。他是讀書人,不是地痞流氓,他可以把所有證據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據臺媒了解,法院今天最新的判決書指出,吳棋祥擔任南投縣議會議長時,因家族以預拌混凝土製造為業,深知砂石採取及其土地可得利益龐大,因此在得知南投縣當時唯一合法的陸砂石採取場採取權在2008年5月屆滿後,透過他人表達希望購買該土地的意願。

  吳棋祥於是在2006年至2007年間,以監督施政的名義,督促南投縣政府對業者依法調查、裁罰,並利用自己身為《南投議政週刊》發行人,多次報道業者超挖砂石,向業者施壓,要求業者將土地售出,後因業者認為價格與同等土地交易價有極大差距,才拒絕出售。

  全案一、二審都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未遂罪”判吳有罪,臺“最高法院”此次駁回吳棋祥上訴,全案定讞。(台灣網 吳斌)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吳斌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