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桃園一金毛犬游泳溺斃 飼主見死不救遭起訴

2011年12月07日 14:2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縣一名金毛犬的飼主,將狗兒放入龍潭大池游泳2小時,最後見狗兒體力不支,卻不出手救起,導致狗兒下沉溺斃。桃園檢方今天依違反“臺灣動物保護規定”起訴飼主。 

  據臺媒報道,桃園地檢署表示,51歲黃姓男子日前將飼養7、8年的金毛犬,帶到桃園縣龍潭鄉龍潭大池游泳,但狗兒游泳2小時後,體力耗盡,狗兒努力想爬上大池旁的浮臺,但飼主卻僅在一旁觀看,完全未出手搭救,直到金毛犬掙扎5、6分鐘後,逐漸下沉溺斃。 

  檢方表示,黃姓男子的行徑引起公憤,遭到當天在龍潭大池舉辦活動的水上運動推廣協會人士發現,報警處理,告發飼主的不當。 

  目擊者表示,當天有很多遊客都在觀看該犬,並且有遊客向飼主表示,狗兒都已經沒力了,為什麼不救牠,但飼主卻不理會。 

  飼主直到狗兒下沉才下去打撈,但是卻未立刻發現狗兒遺體,心慌逃離現場,直到晚間才繼續回到現場打撈。 

  檢方表示,“動物保護規定”是希望告知飼主深知,動物的養育與對待已經不是個人喜好問題,更牽扯到道德問題,否則將觸及法規責任。黃姓男子先將狗兒放入池中,卻又任其溺斃,依違反“動物保護規定”起訴。(台灣網 張真瑜)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