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5日下午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陳水扁妻舅吳景茂説,幫胞姐吳淑珍將皮箱從銀行保管室搬到元大馬家前,不知裏面裝的是錢,審判長當庭要吳景茂老實講,“不要又多條偽證罪”。
據報道,臺特偵組于2009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以貪污、洗錢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內的20多名被告,但法院一審時,判全部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合議庭5日下午傳喚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出庭作證。審判長訊問吳景茂,幫吳淑珍將皮箱從國泰世華保管室搬到元大馬家,是否知道裏面是錢?吳景茂答不知,審判長反問,“你之前清清楚楚説7.4億(新台幣,下同),還講不知道”,要吳景茂老實講,“不要又多一條偽證罪”。
審判長並問吳景茂,幫吳淑珍將東西搬出國泰世華保險室,難道沒問裏面是什麼?吳景茂稱不知,審判長反問“那你不怕裏面裝炸彈嗎?”
吳景茂説,在搬皮箱到元大馬家前並不知道裏面裝的是錢,當時把東西搬進馬家後,將一包包東西從皮箱拿出,每包上面都寫著500,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把包裝打開後,才發現裏面都是錢。吳景茂説,馬維建當時臉色很難看,但沒有將所有包裝拆開清點,他打電話問吳淑珍後,吳淑珍交代他將包裝和綁帶全燒掉。
馬維建則當庭反駁吳景茂,當天錢當著吳景茂的面全拆了,現場一團亂,新台幣2000元的有10疊,1000元的10疊,當天第一次點完金額是6.8億還是6.9億元,吳景茂説不對,杜麗萍當時還嚇得跑進來説,怎麼不對,事後點大概數額才確定是7.4億元。
馬維建説,當時拆開包裝發現是錢,吳景茂看他臉色難看,還跟他説,陳水扁很可憐,選舉這麼多次,全家上下只剩這些錢,請馬維建幫忙。馬維建説,他一時心軟,才決定確認金額,避免事後賠不起,但他隔天告訴杜麗萍,他擔不起這責任,請他們快將錢搬走。(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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