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清履職日誌第八期:司法公正 順應民心
3月12日,臺灣省代表團駐地,“兩高”報告成了臺籍代表們的熱議話題。
前一天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分別作了工作報告。11日晚上,記者打開各大門戶網站,“司法公正”、“嚴懲腐敗”、“加強監督”等詞語隨即成了網路的熱門話題,網友們關心司法公平公正的熱情不低於關注自己過上幸福生活的熱情。
對於臺灣省代表團來説,大會安排的每一次審議討論,他們都會緊緊圍繞兩岸關係發展、兩岸交流合作的話題來進行。在上午審議中,他們的是:“兩高”報告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一年多來,兩岸司法互助交流方面的情況究竟如何?代表們急切想得到答案。上午審議結束的時候,胡有清代表提出請“兩高”有關負責同志到會説明情況,這個建議得到代表們的一致認可。
“‘兩高’的報告當中,都涉及了涉臺案件的工作,之所以要提出希望‘兩高’的同志能夠過來介紹情況,主要是想了解我們過去提過一些意見和建議的採納落實情況”。胡有清代表説。
代表們的要求很快傳遞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下午審議開始之前,“兩高”涉臺案件的有關負責人便坐到了臺灣代表團的駐地會議室。整個下午,代表們頻頻發問,針對各自關心的涉臺案件偵辦、審理等提出意見。“兩高”有關負責人都一一仔細向代表們作出解釋。最高法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協議”生效後,最高法接到的涉臺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7602件,辦理4009件。為落實“協議”,最高法計劃今年將下發有關規定,開通二級窗口,就是各高級法院也可以直接辦理涉臺案件。
在下午的審議中,胡有清代表對加強涉臺案件審理,兩岸司法互助等提出自己的建議。他建議,一是要加大力度宣傳大陸涉臺法律法規,讓更多的臺灣同胞了解大陸的司法制度和具體的法律規定。同時也應該做好向大陸幹部群眾的宣傳工作。二是做好涉臺案件案例的分析。多年來各級司法機關處理了大量的涉臺案件,通過對案例的分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於改善工作有很重要的意義。三是涉臺司法工作應當加強與臺灣工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聯繫。可以更多地發揮臺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某些地方嘗試性地讓臺商擔任人民陪審員等做法也可以進行總結、研究,在條件成熟時加以推廣。四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規定》當中強調了臺灣地區當事人的民商事訴訟法律地位。這個基本精神在我們的司法實踐當中,還應該進一步地加以落實。
審議活動結束後,代表們和“兩高”代表意猶未盡,三三兩兩還在繼續交換意見,相約今後要加強聯繫,共同推進涉臺司法工作的進步。(海峽之聲網鄔耀華、王宗磊、任婧,台灣網董潔、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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