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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縱火殺28人案主犯潛逃25年落網 法院判處死刑

2011年03月02日 08:1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嫌犯之一陳東榮被臺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1985年4月1日,臺南市友愛街帝王飯店,一名鄭姓少年因不滿酒店服務生“婷婷”拒絕見面,與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商議要報復,由鄭姓少年買汽油,由陳東榮丟在地下室樓梯出口並點燃。

  這起縱火案,共造成28位男女被濃煙嗆死,並有9人受傷,被稱為臺灣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案發後,王金定、林志鴻和鄭姓少年等相繼落網,王被判處死刑,並早已伏法。

  而嫌犯之一的陳東榮則一直潛逃海外。去年3月,在距法律追訴時效(25年)只剩10天時,他被警方查獲。臺南地方法院在經過將近1年的審判後,以被他燒死的人命太多等理由,判他死刑。本案還可上訴。 (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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