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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色有女人 臺4法官被特偵組移送議處(圖)

2011年01月14日 10: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正己項目”,發現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等4人,均有婚外情,甚至與當事人有不當飲宴,違反檢察官守則、法官守則。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1月14日消息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正己項目”,發現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及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4人,均有婚外情,甚至與當事人有不當飲宴,違反檢察官守則、法官守則,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昨天將4人分別移送臺“司法院”、臺當局“法務部”議處。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日前出版一本新書《檢察故事》,以“有筆、有書、有肝膽”,形容多名檢察官辦案的心路歷程。但特偵組移送的4名司法官,在公務外行徑則是“有酒、有色、有女人”,堪稱是另類的“檢察故事”及“法官故事”。

  臺檢方特偵組在移送資料中,特別附上大批司法官與女友親昵調情對話的監聽譯文、及司法官與女友上賓館偷情的畫面。

  移送資料顯示,已婚的陳榮和在1992年擔任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時,與一魏姓女子交往。

  至於蔡光治則有3名女友,在1991年擔任板橋地方法院庭長期間,就與已婚的黃賴瑞珍交往,甚至自2005年起至去年7月“正己項目”蒐證期間,還發現蔡光治與另外兩名已婚女子,經常發生性關係。

  檢調監控發現,蔡光治經常利用午休時間到臺北市“家美飯店”及“星辰HOTEL”,曾經一週上賓館多達3次。另邱茂榮、林天麟均已婚,邱茂榮1998年間在某案件偵查中與一名女子發展為不正常男女關係。林天麟則于2000、2001年間與一名女子交往。

  此外,前“立委”何智輝因涉及多起貪污案件,分別遭查黑中心及臺北地檢署偵辦,何智輝為擺脫追訴,透過蔡光治請林天麟刺探偵查訊息及關説承辦檢察官,林天麟席間應允幫忙,並與何智輝、蔡光治餐敘10次。但事後林天麟予以敷衍,實際上並沒有關説承辦檢察官,特偵組認為林天麟曾參與不當飲宴。

  臺檢方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昨天將4人分別移送臺“司法院”、臺當局“法務部”議處。 (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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