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6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有罪定讞,臺灣“高院”今天(6日)定出17年6個月的合併執行刑,至於其妻吳淑珍到底要不要入監服刑,以及未來如果真的發監,執行方式又會是怎樣?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今天召集臺北地檢署以及高雄地檢署的檢察長開會研議。
據報道,目前檢方已有兩套方案正在研議當中。第一個方式是將所有的卷宗從臺北地檢署移到高雄地檢署之後,再由高雄地檢署將吳淑珍發監到高雄女監,再經過醫生會診後,轉往臺中的培德醫院,而這當中都有可能會進行保外就醫。
另一個方案則是,有沒有可能吳淑珍會被拒收入監,而這些方案都會在這個會議中討論。(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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