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今天(6日),臺“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判刑定讞,共將執行十七年半。
據報道,陳水扁因龍潭案和前101董事長陳敏熏案,分別被判處11年和8年,臺“高等法院”裁定共將執行十七年半,罰金新台幣1.54億元。(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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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吳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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