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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非親生虐殺幼女再焚屍 臺灣一男子被重判24年

2010年11月19日 10:1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縣一失業男子胡永盛,因懷疑與越南籍前妻生下的女兒非他親生,竟涉嫌悶死女兒後再縱火焚屍;但法院鑒定出女兒是他的親骨肉,他當庭情緒崩潰。板橋地院昨天依殺人等罪重判胡永盛24年徒刑。

  法院調查,胡永盛(48歲)原為一名廚師,8年前和小他21歲的越南籍阮姓女子(27歲)結婚。胡3年多前中度中風,加上糖尿病纏身,無法工作,僅靠祖産和妻子在廚具工廠上班維持生活。

  兩年多前,胡永盛和太太生下女兒,年近半百得女,他非常疼愛女兒,但和太太感情不睦,雙方在今年2月協議離婚,女兒監護權歸他,但二人仍因前妻為探視女兒的事多次爭吵。

  6月9日清晨5時許,胡永盛在住處認為女兒是太太在他中風後所生,因此懷疑女兒非他的親骨肉,對前妻愈想愈恨,又擔心前妻把女兒帶走,把對前妻的恨發泄在女兒身上。胡永盛先用濕毛巾捂住熟睡中的女兒口鼻,致使女兒窒息而死,但胡不知女兒已死,再掐住女兒脖子抱著到浴室,將屍體浸入盛滿水的澡盆裏5分鐘後,再抱女兒到房間,放在地板上縱火焚屍。胡永盛的鄰居聽到胡在屋內大哭報警,消防人員破門進入,發現胡的女兒躺在一堆灰燼上,立即滅火,將胡的女兒送醫,但早已氣絕。法院鑒定出女兒是胡的親骨肉,胡永盛當庭情緒崩潰。

  法官認為,胡永盛僅因懷疑女兒非親生,而把對前妻的恨意轉移到年幼女兒身上,殺女手段殘忍,且女兒死後還焚屍及放火燒屋,因此判處重刑。(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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