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10月15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警察追緝通緝犯,通緝犯受傷,醫藥費卻由基層警察支付?這一啼笑皆非的鬧劇卻真的發生在臺灣南投縣一名黃姓警察身上。當他委託民代出面控訴這一時間時,泣不成聲。
據報道,2003年,黃姓警察負責追捕一名通緝犯,執行過程中該名通緝犯受傷送醫,總共花去治療費近10萬元(新台幣,下同),臺中榮總醫院向這名通緝犯追討10萬元未果,轉向臺中市埔裏分局追討,但埔裏分局表示這筆錢不應由分局支付。最後,臺中榮總醫院從黃姓警察的薪水中扣除12萬元之多,包括醫療費及幾年來的利息。
據報道,黃姓警察心中不平,更不甘心名譽受損,委託民代出面控訴他的這段經歷,質疑臺中榮總醫院為何要扣除他的薪水,説著説著便泣不成聲。
據報道,臺中榮總醫院已作出回應,表示會想辦法將扣掉的12萬還給黃姓警察。臺中榮總組長李亦嬋表示,當時因為警方要押解嫌犯,才會要求警察簽下本票。但黃姓警察質疑稱,當時要簽本票時,臺中榮總並未告知這筆錢就須由他支付。(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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