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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意機構建議:豪宅最高可加徵200%重稅

2010年10月13日 23: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報告建議,島內豪宅可加徵150%到200%的地價稅與房屋稅。

  有關奢侈稅等議題,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若損耗能源到一定程度,或花費社會資本很高、買的商品昂貴得不得了,只要“立院”支援,社會取得一定共識,不排除支援。臺當局“財政部”也表示,正積極研議奢侈稅、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等相關規定,將在各界形成共識後,于適當時機推動。

  臺灣“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研究報告指出,應先對奢侈品有明確定義,消費必須要具有明確的炫耀性,並依民眾生活習慣而定。報告列出幾種常見奢侈品,包括豪宅、大排量汽車、遊艇與飛機。對此該局建議修改“土地稅法”、“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針對豪宅加徵150%到200%地價稅與房屋稅;排量3000cc以上汽車可按不同級距,加徵50%、75%、100%、150%等牌照稅。(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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