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舒淇在法國戛納電影節走紅地毯
台灣網8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自由時報》去年5月5日在一篇報道中,附加了兩張舒淇15年前裸身寫真照片。舒淇認為《自由時報》未經她同意,刊登這些與她現今形象大相逕庭的裸露照片,讓她難堪與不悅。於是,舒淇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並索賠200萬元(新台幣,下同)。法院認定舒淇求償有理,但考量雙方背景等,今天判決《自由時報》應賠償60萬元。(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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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賽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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