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因感情糾紛痛毆董事長 臺大研究生判賠73萬

2010年07月23日 16:1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大學一名吳姓研究生因感情糾紛痛毆一家公司的董事長,遭對方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判決吳姓研究生應賠償73萬餘元(新台幣 下同)定讞。

  據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指出,現年26歲、就讀臺大資訊網路與多媒體研究所的吳姓學生,不滿在南非麥頓公司任職董事長的吳姓臺灣商人常與他女友見面。2006年12月,雙方在臺北市某停車場見面談判,但談判破裂發生爭吵,吳姓學生出手毆打吳姓董事長,導致吳男倒地,頭部受創。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因此頭部骨折、腦部水腫、出血、下顎挫傷,並出現暈眩、失眠、頭痛等後遺症,需定期回診追蹤,因而對吳姓學生提告。刑事部分,吳姓學生於2008年7月遭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吳姓男子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求償醫療費、住院看護費、薪資損失與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法院一審時,合議庭審酌判吳姓學生需賠償吳姓男子醫療費、住院期間看護費、工作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共計82萬餘元。吳姓學生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院合議庭”仍判吳姓學生敗訴,但扣除計算錯誤金額,改判吳姓學生需賠被害人737373元。(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