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島內家暴案件層出不窮,受害者多以女性為大宗,但男性被害人通報數也逐年增加,比例已由2002年的5.1%攀升至去年的9.2%,創歷年新高。依臺灣婦女團體服務經驗發現,相較于女性,男性受害者更不願聲張受暴狀況,求助及被服務意願低。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內政部”統計顯示,婚姻暴力中的男性被害人通報人數,由2002年的1325人增長到去年的4428人。以往婦女團體服務對象多為遭婚姻暴力的女性,去年起島內部分婦女團體擴大服務範圍,開始承接男性婚暴被害人的輔導工作。
40多歲的“老王”被太太施暴長達8年,直到某天老婆拿刀朝他迎面砍來,當場血流如注,他才在朋友勸説下報案。那天走進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辦公室的老王,全身遍佈傷痕,頭上還包紮著厚厚的繃帶,狀況慘烈,令人不忍卒睹。
如同許多典型的男性婚暴被害人,老王一點也沒有受害意識,將另一半的施暴歸咎於自己。“或許我多忍耐一點,老婆會看到我的付出”,他低聲説。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侯宜伶表示,許多男性被害人不覺得受暴對自己有什麼威脅,認為“被女人打一下還好啦”,因此幾乎不會還手。
臺灣婦女團體服務經驗也發現,女性婚暴被害人需要時間傾吐或發泄情緒,男性被害人多半是尋求法律諮詢,了解自己能採取哪些法律行動。由於“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根深柢固,男性婚暴被害人不太願意聲張自己的狀況。侯宜伶説,願意接受社工服務的男性被害人在三成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暴力通報管道暢通,民眾權利意識高漲等因素下,通報數據呈現的男性婚暴被害人並非全是“真的被害人”,有時是夫妻互毆,甚至有不少“披著羊皮的被加害人”,即實際上是加害人,卻通報自己是被害人。(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