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臺盟廣州市主委張嘉極(台灣網 資料圖)
台灣網3月4日北京消息 去年9月,中共廣州市委率先在全國出臺《中共廣州市委政治協商規程(試行)》,重點規範、完善了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式,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出席全國政協會議的臺聯界別委員張嘉極今天在小組討論會上,以參與者和先行者的身份與委員們分享了《規程》制定的過程和實施的切身感受。
在《規程》制定的最初階段,臺盟廣州市主委張嘉極就被邀請研讀條款並提出修改意見,整個過程讓張嘉極感覺到這個事兒不一般:“《規程》是汪洋書記牽頭組織制定,當時廣州市政協主席一個黨派一個黨派的徵求意見,可見廣州甚至整個廣東省都非常重視。”
《規程》頒布之後,廣州市的實行也非常認真。張嘉極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廣州市珠江三角洲規劃綱要的實施細則》的制定,一個是廣州市70年城市發展規劃的制定。
“《規程》裏規定廣州市政府在重大民生問題上都需經過政治協商。當時這兩件規劃案都是通過政協,邀請各黨派討論並提出修改意見,市長親自批示,有關部門及時反饋採納意見,不採納或部分採納的還要説明理由。”張嘉極對廣州市政府認真的態度非常讚賞。
廣州市政協主席朱振中曾在媒體表示,目前各地方政治協商還不夠規範,具有隨意性。《規程》的出臺,將使廣州的政治協商由政策性協商,轉變為制度性協商,政治協商將有政策性保障。
張嘉極的感受也正是如此,他認為《規程》不僅對我國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有意義的探索,也是廣東“先行先試”的重要實踐。
“相信廣州實行的《規程》和做法,將會很快推廣到全國。”張嘉極説。(記者 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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