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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再傳違紀案 軍官喝花酒致彈藥庫失火記公傷

2009年10月22日 09: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軍再傳重大違紀案。聯勤司令部旗山彈藥庫保防官廖正雄去年3月喝花酒,酒後神智不清誤撞變電箱導致起火燃燒,造成旗山彈藥庫發生火災。臺軍方為息事寧人,竟然未詳加調查,就將案情壓下“吃案”,認定廖正雄是因公受傷,讓其領取保險金後,再將其調至左營彈藥庫當輔導長,繼續督導軍中風紀。

  如此離譜的吃案事件,直到今年8月臺灣“監察院”接獲檢舉,去函聯勤司令部要求重啟調查後才爆發。“監察院”根據檢舉資料,直接要求聯勤調查廖正雄喝酒內幕,臺軍方才被迫組成專案小組南下調查,並於上周函覆“監察院”,證實廖正雄是上酒店喝花酒、有女陪侍。

  聯勤司令部昨天表示,全案既然發現新事證,當然會對廖正雄做出新的懲處,畢竟喝酒和喝花酒是不一樣的。目前已因涉足不當場所、夜間飲酒及行舉失措,再核予廖正雄記過一次和申誡二次的處分;但是否調離現職,還要再檢討。

  至於違反紀律又領保險金引發爭議,聯勤表示這是依法核發,因此也沒有追回的問題。聯勤解釋,只要是在營區內發生事故,除非是自殺,不然都算因公傷亡,依法都要發給保險金,“而且這也是他自己繳的軍人保險費”。至於金額,聯勤説這很難查,而且涉及個人隱私,也不好透露。

  聯勤坦承當年確實沒有深入追查,“但我們也有查到他回報不實”。案發後廖正雄原本自述因為停電,欲檢查變電箱才會被電到。但現場處理的人,都有聞到廖正雄身上的酒氣,“經我們追查,他才坦承是喝醉酒走路撞到”,因此當時也連帶懲處了包括上校庫長在內的7個人。

  臺灣“監察院”來函後,聯勤再問廖正雄是否喝花酒,原本廖正雄仍矢口否認,但“監察委員”指證明確,故聯勤組專案小組南下,找出當初接送廖正雄的人,得知廖正雄上車地點,確實是有小姐陪酒的酒店。(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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