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貪瀆等案,預定9月11日宣判。由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要求認罪協商的程式尚未完成,合議庭將於8月初開庭審理。
另外,由於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在偵查期間轉為污點證人;吳淑珍友人蔡銘傑、胞兄吳景茂、嫂子陳俊英在扁案審理初期認罪。合議庭也將在8月初同時審理郭、蔡、吳、陳等人所涉案情。
報道稱,陳致中、黃睿靚涉嫌協助吳淑珍將鉅額款項洗錢到海外,去年12月間被臺檢方特偵組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在今年初向特偵組遞交陳報狀,表達認罪協商的意願,並承諾將存放在海外的2100萬美元及新台幣5.7億元匯回臺灣。
知情人士指出,扁家存放在瑞士美林銀行的2100萬美元在去年初已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而元大馬家協助扁家存放在瑞士的新台幣5.7億元,則在臺檢方去年搜索元大馬家後,立即請求相關銀行將款項凍結。
知情人士表示,由於扁家存放在瑞士的2筆鉅款均遭凍結,致使陳致中、黃睿靚2人即使向檢方簽署授權同意書,相關銀行也無法將款項匯回臺灣。特偵組目前正請求瑞士當局協助。
臺檢方人士指出,扁家海外款項是否匯回臺灣與法院能否同意陳致中、黃睿靚認罪協商息息相關,屆時若仍無法完成司法幫助程式,2人官司恐陷入不利處境。(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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