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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申報王永慶遺産總額高達八百億

2009年07月16日 14: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6日消息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趕在申報最後一天7月15日,向臺北市稅務部門申報遺産稅,申報的遺産總額超過800億元(新台幣,下同),遠高於三房子女等人在5月申報的500多億元遺産。

  據悉,王文洋的申報資料也幫大房王郭月蘭申請“夫妻剩餘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依法她最多可分得超過400億元的免稅遺産,剩下的400億元,其中200億元繳遺産稅,剩下的200億元則由王郭月蘭和王永慶的十名子女均分。

  報道稱,王永慶遺産風波愈演愈烈,使稅捐機關的遺産稅調查陷入膠著。臺財政部門與稅務部門不排除,將對王永慶海外千億元遺産與配偶差額分配請求權行使爭議,採取分割處理,最晚2010年5月前發出稅單,讓百億遺産稅先行入庫。

  由於王永慶有九名子女,加上配偶總計十名繼承人,法定遺産稅申報截止日為今年7月15日,但王永慶家族已在5月完成申報。稅務部門不願證實其配偶王郭月蘭有無申請行使配偶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王永慶去世時,遺産稅率仍高達50%,財政部門説,若配偶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暫不納入課稅的另一半遺産,未來遺産稅率只有10%,“不行使很可惜”。

  不過,據傳王家遺族認為大房王郭月蘭年事已高,對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無“行為能力”。財政部門與稅務部門表示,配偶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與有無行為能力無涉,只要提出申請,稅務部門即應準其扣除。

  財政部門指出,除非家族對行使這項權利意見不一,且未提出訴訟交由法院仲裁,稅務部門基於課稅權,可剔除當事人申請,將遺産全數納入課稅,這麼做稅額會上升,不利王家。剩餘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是納稅人降低遺産稅的重要工具,以王永慶遺産稅案件為例,若未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全數遺産都要納入課稅,假設遺産總額為600億元,稅額最高可達300億元;若主張差額分配請求權,遺産稅可以減輕一半。

  財稅部門官員表示,王永慶的遺産稅申報,創下島內過去從未出現的先例,譬如繼承人間對有助節稅的配偶行使剩餘財産差額分配請求權意見不一、主動揭露海外龐大財産等。

  依據規定,稅務部門在收到王家提出的遺産稅申報案件後,最遲兩個月內要完成核定併發出稅單,但因王永慶海外資産爭議,需要海外法院仲裁,加上王家內部對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意見不一,都影響稅務部門的調查進度。(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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