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22日以涉嫌偽證對陳幸妤限制出境,陳幸妤隨後向檢方遞交陳報狀請求解除限制出境,承辦檢察官經過3天考慮後仍決定維持限制出境處分。
報道稱,臺檢方指出,陳幸妤在陳報狀中提及將赴美就學,若檢方允許解除限制出境,她赴美後將立刻交出“護照”給臺灣駐美單位,並可以每天到駐美單位報到和定期回臺,讓檢方掌握她的行蹤。
陳報狀還表示,陳幸妤也願意讓檢方予以重金交保,並保證把3個小孩留在臺灣,藉此表明無逃亡可能。不過,檢方研析陳報狀並調閱相關資料後,認為要保全案件在偵察及審判中能持續進行,仍必須將陳幸妤限制出境。
臺檢方特偵組與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在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期間,發現陳幸妤與丈夫趙建銘、胞弟陳致中等人有多次供詞前後不一的狀況,特偵組在5月中旬將3人列為被告,並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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