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昨天發表聲明,強調為表達拒絕非法羈押,將解除辯護律師委任、撤回證人傳訊。臺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今天指出,若被告解除委任律師,法院將依法實施強制辯護。
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上午表示,陳水扁不會以遞狀方式解除委任,將在下週二開庭時,口頭向合議庭提出相關主張。
報道稱,陳水扁昨天透過辦公室發表申明指出,面對“政治追殺、司法迫害”,他將解除辯護律師的委任,撤回所有證人的傳訊,請審判長蔡守訓立即判他無期徒刑,他會放棄上訴,馬上可以發監執行。
黃俊明指出,依相關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若無辯護人,審判長可指定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陳水扁若解除律師委任,法院將依法指派公設辯護人進行強制辯護。
至於陳水扁申明中提到放棄上訴的説法。臺灣法律界人士表示,若陳水扁遭法院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即使他放棄上訴,法官仍會依相關規定,將案件送交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另外,陳水扁案承審合議庭昨天召開陳水扁延押庭,但庭訊中尚未作出裁定,並告知律師可在今天中午前遞狀陳述意見。黃俊明表示,合議庭目前仍未做出裁定,臺北地方法院將在裁定完成後正式對外説明。(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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