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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兩上校因收受賄賂遭判重刑

2009年05月04日 19:0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軍後備司令部後勤處採購組長鐘永祥(臺軍上校),以及臺軍軍備局工程營産中心副組長王宗德(臺軍上校),因為違法收受賄賂,並將臺軍軍事採購和工程招標文件交付給工程掮客,今天遭到臺灣“高等軍事法院”重判,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及8年。

  報道稱,板橋地檢署在偵辦工程掮客林治崇案的時候,發現臺軍後備司令部和軍備局有人涉嫌提供林治崇臺軍方的採購和工程招標文件數據,甚至還牽扯出臺軍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疑似透過林治崇,試圖以買官方式晉陞上將,以及袁肖龍私下勒索鐘永祥,要鐘永祥幫他“弄五十萬”的案外案。

  鐘永祥和王宗德分別在去年底和今年初遭到起訴,分別求處15年及12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軍事法院”今天將兩人依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及8年。至於袁肖龍涉案的部分,則已經由板橋地檢署起訴。

  臺軍方再度強調肅貪查弊的決心,只要有不法事證,不論涉案人員身分、層級,一律究辦到底,絕不寬縱,臺軍方呼籲涉案軍職人員及時自首,才能獲得寬免。(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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