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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要求月底前公布大陸QDII赴臺投資辦法

2009年04月22日 20:59 來源: 字號:       轉發 打印

  中國臺灣網4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行政當局去年通過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臺股政策,但臺金融監管部門仍未公布相關辦法,臺行政當局要求金融監管部門在4月底前公布。

  報道稱,臺行政當局去年8月宣布開放QDII赴臺投資,原本預計10月上路,但因臺金融監管部門對QDII赴臺投資金融事業比例仍在討論中,未公布相關辦法,臺行政當局已要求金融監管部門4月底盡快公布。

  臺金融監管部門副主管李紀珠下午主持政策說明會,說明開放QDII是既定政策,一定會做,而QDII辦法也已經通過,會按照既定時間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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