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角戀情怒殺同班女同學,洪曉慧服刑多年後終於獲准假釋。(圖片:臺灣“今日新聞”)
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1998年3月7日,臺灣“清華大學”發生了一件震驚島內的女研究生“王水溶屍案”,罪犯洪曉慧服刑多年後日前獲得臺“法務部”核準假釋。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准許檢察官提出的交付保護管束。
報道稱,洪曉慧被控殺人毀屍案,一、二審均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損壞屍體部分判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10年,但因減刑等原因,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3月。
洪曉慧1999年1月23日送監執行,直到今年11月27日才由臺“法務部”核準假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依相關規定,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經審核臺“法務部”矯正司發函及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裁定准許保護管束聲請。(章潘)
臺女研究生殺害情敵王水毀屍案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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