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以20萬交保停止羈押

2008年11月24日 15:3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已經接近尾聲,遭到羈押的前陳水扁辦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上午在臺檢方特偵組提訊過後,由臺檢方認定他態度配合,提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下午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審理庭,裁定林德訓以20萬元(新台幣 下同)交保,限制住居、出境。

  據臺媒報道,林德訓的羈押庭在下午2時50分召開,法官大約只花了20分鐘就做出裁定,林德訓以20萬元交保。林德訓的律師李勝琛表示,由於林德訓的供述已經完備,臺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申請具保停押。

  據臺媒報道,林德訓委任律師李勝琛指出,臺檢方特偵組今提訊林德訓,就“機要費”案情的部份做了詳細的説明,臺檢方檢察官認為林德訓就相關案情已經説的相當明確,並沒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在偵訊過後,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