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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泄密案 臺法院今以證人身份傳訊陳致中等人

2008年11月06日 10: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的泄密公文案,今天以證人身份傳喚陳致中夫婦、陳幸妤以及吳澧培到案説明,以查證葉盛茂在陳水扁家海外賬戶資金移轉過程中泄密狀況,以及是否涉嫌圖利。

  臺北地方法院認為,葉盛茂疑似在2008年1月,將黃睿靚瑞士美林賬戶情資,轉交給陳水扁,讓陳水扁在2月授意太太吳淑珍,將沒有凍結191萬美金,轉匯到吳澧培香港和英國公司賬戶,合議庭因而傳喚賬戶所有人陳致中夫婦以及陳幸妤説明,進而追查葉盛茂是否涉嫌圖利。

  報道稱,在審理前陳幸妤遞狀,希望審理程式快一點,以免影響他其他事情,一度讓外界以為陳幸妤要請假,而陳幸妤在進入法院時,後腦也被攝影機撞到,相當火大。

  據臺媒了解,陳致中等人並沒有向臺北地方法院請假,審理流程分別是先從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問起、繼之陳致中夫妻最後則是陳幸妤,至於他們在法庭上供詞為何,是否陳致中説詞仍是一味拖説不知情,將責任推給母親吳淑珍,外界高度關注。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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