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雲林縣長蘇治芬遭檢舉涉及弊案收賄,4日上午被檢方拘提且聲請羈押。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民進黨籍雲林縣長蘇治芬疑似涉及收賄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為“璟美環保公司”興建垃圾掩埋場核發操作許可證。臺檢方4日上午在蘇治芬上班前,前往她位於斗六的住所搜索,將其拘提,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報道稱,雲林地檢署4日上午指揮調查人員,兵分12路搜索雲林縣政府、蘇治芬官邸、雲林縣環保局等處,帶回雲林縣長蘇治芬、雲林縣環保局長黃揮原、環保局業務承辦人員鄭木聰等人。檢方表示,蘇治芬涉嫌向雲林縣內的璟美環保公司收取共500萬元支票的賄賂,而且支票已經全部兌現。
雲林檢方表示,璟美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為確保所投入的7000萬元資金不致付諸東流,所以通過與蘇治芬熟識的葉安耕當中間人,暗示璟美公司股東願意行賄的訊息,後來雙方在2006年9月間,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一處冰店將面額共500萬元的10張支票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支票後再交還給葉安耕。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蔣得龍指出,檢方是在接獲檢舉後,在今年7月針對璟美環保公司超收廢棄物案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為取得操作許可證照,曾涉嫌行賄雲林縣政府官員,檢方當時帶回13人訊問,並將4名員工聲押獲准,後來深入追查發現案情向上發展,蘇治芬涉案情節重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