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8日消息 針對臺灣各監所收容人數超收情形嚴重的問題,臺法務部門主管王清峰表示,希望執行檢察官對於可易科罰金的案件儘量同意給予分期繳納,以降低監所收容人數,而小區義務勞動案件如能納入保安處分,也可降低監所監禁率。
據臺灣媒體報道,王清峰今天指出,從去年7月16日辦理減刑後,全臺各監所收容人數至去年10月降至最低的5萬1千人,但截至目前又已突破6萬1千人,統計顯示每個月約增加850人至1千人,大約2個月就要興建一所新監獄,才能收容增加的受刑人數。
目前臺法務部門暫時採取移監的方式因應問題,王清峰表示,收容人盡可能移往人數較疏緩的監所,但在人力不足難以調配的情形下,這又需要另一組人力。
王清峰表示,希望執行檢察官對於可易科罰金的案件,盡可能同意分期繳納或延期繳納,畢竟現在景氣不好,賺錢實在不容易,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暫時降低監所的收容人數。
王清峰並提出另一因應政策,她指出,臺灣地區的監禁率相對偏高,但治安並不見得比其他地區差,如能把小區義務勞動案件納入保安處分,應可降低監禁率,舒緩監所收容的壓力。(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