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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陳水扁屁股 一男子被臺北地院判處拘留3天

2008年07月21日 22: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今天上午因被控誹謗案出庭,在進入臺北地方法院時,遭臺灣“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突襲伸腿往臀部踹了一腳,蘇安生隨即遭到臺北警方逮捕。臺北地方法院今晚裁定,對蘇安生處以拘留3天的處罰,還可提起上訴。

  據臺媒報道,判決書指出,依據現場取證的照片、臺北警方偵察報告及蘇安生自白等資料,認定蘇安生有違反臺相關法規的行為,臺北地方法院判處蘇安生拘留3天,還可提起上訴。

  陳水扁今天上午9時30分在維安人員維護下,由臺北地院正門進入2樓的第7法庭,蘇安生趁場面混亂,自後方伸腳踹陳水扁的臀部,後由當地警察將蘇安生逮捕。

  依臺北警方資料,現年65歲的蘇安生出生於越南,有偽造文書和竊盜等前科。(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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